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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设立“解民忧”特殊群体保护检察服务站更好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2024-11-07    来源: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梁莹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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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当地易地搬迁生态移民集中安置区区域特点和实际,紧贴民生需求,加大检察履职探索力度,因地制宜,精准施策,设立“解民忧”特殊群体保护检察服务站,与职能部门加强工作协同、履职协作,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深入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提高护企质效,用心用情用力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提升共护民生“驱动力”。该院选取辖区残疾人托养中心(集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集中生活和家政、餐饮、洗车等民营企业运营于一体的综合性场所)设立“解民忧”特殊群体保护检察服务站,联合民政、人社、残联等八部门签订《共同促进特殊群体相关权益保障的实施意见》,建立“专业化办案+社会化管理”共护特殊群体权益机制,为依法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退役军人、残疾人及因案致困人员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障提供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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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重点人群权益保障,提升协同共护“凝聚力”。与民政、残联、人社等八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围绕辖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难、特教中心招生难、开具监护人证明难等问题共商解决对策。比如,在办理“解民忧”特殊群体保护检察服务站移送的不符合托养条件的精神残疾人马某某线索时,该院立即启动共护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机制,牵头召开个案保护协商会议。经会商,决定由公安、民政、乡镇联系将马某某送医治疗,残联负责后续康复工作,民政负责未成年子女临时监护和后续送养福利院事宜,妇联、团委负责链接社会资源保障马某某大女儿学习生活费用,检察机关协调督促各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支持村委会起诉撤销变更监护人。目前,马某某已被送往宁安医院治疗,大女儿由其小姨接回学习生活,另两名未成年子女暂时安置在红寺堡区第二敬老院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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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罪错未成年人矫治,提升观护帮教“感召力”。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促进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相衔接,该院借助残疾人托养中心“侠客行”社会组织专业社工的便利条件,设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站”,让罪错未成年人与被助养人员共同学习、工作,使其切实感受被助养人员身残志坚和自强不息的品格。同时通过让其参与志愿服务,使他们在感受到关爱的同时奉献爱心,从而矫正思想偏差,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真正达到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目前,该院已委托残疾人托养(自强)中心对4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为期6个月的干预帮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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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企业长足发展,提升“检察护企”“服务力”。依托“解民忧”特殊群体保护检察服务站,探索建立“一企一检察官”服务联系工作机制,紧扣残疾人托养中心及其11家实体企业、电商平台的法治需求,联合市场监督、消防救援、税务等部门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知识产权等普法宣传,提醒落实食品加工、食品留样等规定,现场讲解产品标识、包装注意事项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增强企业维权意识。向企业发放《法律风险提示函》100余份,引导企业认真落实劳动法,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用工程序,保障残疾劳动者合法权益。合力解决残疾人托养中心公办民营快餐店设备更新的资金50余万元,有效解决了被助养人员、独居老人就餐问题,税务机关依法兑现各项优惠政策,有力缓解了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是检察机关深化“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站护企”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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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该院将紧密结合红寺堡区实际,依托“解民忧”特殊群体保护检察服务站,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切实解决企业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打好检察服务保障“组合拳”,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中更好展现检察担当。


【作者】:梁莹
【来源】: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